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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会议投稿查询>>青光眼(投)>>青光眼定义和分类原则的病理生理学探讨[临床研究] 发送给好友  发表评论,已评论0次   阅读:1118次 关键词:青光眼

 
   [作者]: 任泽钦 [单位或文章来源]: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眼科 100034 [加入时间]:2003/6/24 [稿件录用方式]: 书面交流
  青光眼定义和分类原则的病理生理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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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青光眼定义和分类的原则。
方法:理论研究。从病理生理学的层面上,分析(一)房水循环的小梁通路中不同环节阻滞发生的机制和时间及其与房角状态间的关系,(二)筛板的耐受强度及其与眼压水平间的关系以及在视神经损害中的作用。
结果:(一)整个小梁通路以小梁网内表面为界分为前通路和后通路。房水阻滞发生在前通路称为前阻滞,发生在后通路称为后阻滞。前阻滞包括⑴睫状阻滞⑵瞳孔阻滞⑶前房角阻滞;后阻滞包括⑴小梁网阻滞⑵Schlemm管阻滞⑶巩膜上静脉或睫状前静脉等远端回流障碍。前阻滞是由于有关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解剖学改变,多见于老年期,也可见于青少年期和婴幼儿期。房水前后阻滞部位的不同可以影响到并表现在房角状态的不同上,即前阻滞必然形成闭角,后阻滞则表现为开角。以此为原则得到一个从房角开始的分类方式。(二)“病理性眼压”的具体水平无法确定不能完全排除眼压可能具有的实际作用。筛板耐力强度取决于自身结构及其与周围巩膜间的关系,如果强度不足以承受眼压的作用,结缔组织、视神经轴突、毛细血管和神经胶质同时受损。以此为原则可以解决现行定义关于眼压作用的问题并得到一个从眼压开始的分类方式。
结论:(一)眼压水平和视神经损害是青光眼定义的两个要素,不可偏废。(二)根据房水阻滞与房角状态间和眼压水平与视神经损害间两个病理生理学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到两种基本的青光眼分类方式。(三)青光眼的定义和分类在要素上必须统一,否则容易引起青光眼整个概念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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