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比较并分析了眼球穿通伤后感染高危眼抗生素预防性治疗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方法 58例(59眼)眼球穿通伤后感染高危眼分为两组,研究组(32眼),其中有异物存在的20眼(62.5%),晶状体破裂的26眼(81.2%),伴玻璃体出血18眼(56.3%)。视力从光感到0.06不等。伤后I期缝合时给予玻璃体腔内庆大霉素0.2mg和地塞米松0.4mg联合注射,球侧庆大霉素2万单位和地塞米松2.5mg,静脉使用赛福定2g/天,连续3天,通常72小时后行玻璃体切割治疗。对照组(27眼),其中眼内异物存留的16眼(59.2%),晶状体囊膜破裂的21眼(77.8%),伴玻璃体出血21眼(77.8%)。视力从光感到0.02不等。除未给予玻璃体腔内注药外,余治疗同研究组。对两组伤后72小时眼内炎的发生率和随访1月时视力预后及并发症的发生率进行统计学比较(chi-square test)。 结果 研究组伤后72小时无一例发生眼内炎;而对照组伤后72小时发生眼内炎的有13眼(48.1%),对照组显著高于研究组(P<0.05)。术后1月时,研究组矫正视力恢复到≥0.5的有11眼(34.3%),≥0.1且<0.5的有18眼(56.2%),<0.1有3眼(9.4%);对照组矫正视力恢复到≥0.5的有2眼(7.4%),≥0.1且<0.5的有14眼(51.8%),<0.1有11眼(40.7%)。研究组视力预后明显好于对照组(P<0.01),术后视网膜脱离的并发症也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 结论 对眼穿通伤后的感染高危眼,尤其是在一些无条件行急诊玻璃体手术的基层医院,应该尽早给予急诊一期手术修补,并同时给予玻璃体腔内抗生素的预防性注射,联合局部和全身的抗生素系统性的使用,以预防伤后眼内炎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