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报告5例过氧乙酸眼部化学伤的防治。 临床资料:2003年5月防治SARS期间,我院收治5例过氧乙酸眼部化学伤。其中男性1例,女性4例。年龄11~43岁。就诊时间为伤后20分钟至3小时。致伤原因:2例为过氧乙酸稀释液不慎溅入眼中,3例分别因加热、剧烈碰撞和剧烈振荡使盛有过氧乙酸原液塑料瓶爆裂,酸液溅至眼及面部。临床表现:5例均眼部肿痛,视物不清,刺激症状明显。其中2例伴有面部肿胀及剧烈灼痛感。5例均见球结膜充血水肿,角膜有不同程度的斑点状、片状、甚至全角膜上皮剥脱,出现实质层浅层或深层水肿。治疗:接诊后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清洁用水充分冲洗眼部及面部,静滴青霉素及地塞米松,局部用贝复舒及氧氟沙星滴眼,面部创伤用维氏油局部外敷。 结果:4例7天后角膜水肿消失,角膜上皮修复,视力恢复如初。1例15天后角膜上皮修复,实质层水肿消退,视力恢复。7~15天面部结痂脱落。 结论:过氧乙酸是具有强氧化性的常用化学消毒剂,有腐蚀性,容易挥发和爆炸,因此要注意正确保管、发放、稀释和使用。一旦导致眼烧伤,可按酸性化学伤及时处理,一般预后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