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评价高度近视伴低视力患者在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后视力的改善情况。方法 选择接受LASIK手术的高度近视伴低视力患者17人34眼,术前平均屈光度(取有效等球镜度)为-17.50±4.30D,所有患眼最佳矫正视力均不高于4.5。LASIK采用美国SCMD公司的可调式气动微型角膜刀和Coherent公司的 Schwind Keratom一Ⅲ型准分子激光治疗仪,术后随访12个月以上,应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作视力检查,采取五分记录法,进行LASIK术后裸眼视力(NCVA)和最佳矫正视力(BCVA)的评价。采用SPSS11.0软件的配对t检验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结果 术前NCVA为3.42±0.32,BCVA为4.36±0.13,两者差异有显著性(P〈0.001)。手术后各阶段平均裸眼视力和最佳矫正视力都较术前有显著性提高(P<0.001);术后1个月时即有33眼(97%)NCVA达到或超过术前BCVA;但NCVA在术后第12个月时较第6个月有显著性下降(t =3.806;P<0.05)。结论 LASIK治疗高度近视有显著性疗效,虽然术后存在一定的回退现象,但其BCVA仍较术前有较显著的提高。对于高度近视伴低视力患者,LASIK可以显著提高其NCVA和BCVA,甚至可以使其脱离低视力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