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中青年眼科学术大会眼科器械和产品展览会参展合同
展览日期:2003年10月17日~19日
地点: 第三军医大学教学馆
甲方:第三军医大学西南眼科医院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申请租用展览摊位:
摊位号: ;楼层: ; 总共: 平方米;
乙方展览类型: ;
合计租金: ;
2. 乙方申请会议册广告:
封底: ;封二: ; 封三: ; 插页(黑白): ;插页(彩色) ;
总计: 。
3. 乙方需要其他的广告:
类型
总计
4. 乙方应付款项合计共: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50%人民币 元(大写 )为预付款,于2003年9月1日前汇入甲方所属会议帐号(附后),余款:人民币 元
(大写 )于2003年9月25日前汇入甲方帐号;如乙方会前退出展览,预付款将不被退还。(请在汇款备注内注明“眼科会议”;并将汇款凭据及时传真给会务组,以便查询。)
5.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第三军医大学西南眼科医院
联系人:
电话、传真:023-68754401、
023-65460711(fax)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高滩岩正街29号(400038)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
开户行:中行长江路分理处
帐号:865019151738091001
日期:
乙方(签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通信地址:
邮编:
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第四届全国中青年眼科学术大会展位、预付款确认书
1. 甲方确认乙方租用展览摊位:
摊位号: ;楼层: ;总共: 平方米;合计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
其他项目:
;
共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 甲方确认乙方已付预付款:人民币 元(大写 )。
注:(1) 展台标准价格详见展区通知和展区平面图;
(2)甲方提供展台框架、展眉、电源、凳桌等;
(3) 乙方不得单方擅自转让所订展台,不得摆设与商定展览类型不符的展品。
第四届全国中青年眼科学术大会会务组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眼科医院
联系电话:02368754401
联系传真:02365460711
联系人: 谢汉平、郑芙蓉、李世迎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