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心灵之窗-眼科医生网 >> 眼科常识 >> 第10届全国会 >> 外伤整形及眼眶病10 >> 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更多内容
羟基磷灰石义眼座植入术的回顾与进展          
羟基磷灰石义眼座植入术的回顾与进展 
作者:徐乃江 文章来源: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点击数:1817 更新时间:2005/6/20 20:20:04
羟基磷灰石义眼座植入术的回顾与进展 徐乃江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眼科中心 摘要:羟基磷灰石(hydroxyapatite 简称HA)是是构成人体骨、牙齿主要无机成分。1971年发现珊瑚具有与人体骨组织相似的孔隙结构,但珊瑚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钙,植入人体很快降解,且组织相容性差,不能用于临床。1974年Della M.Roy博士经过不懈努力,将珊瑚经高温、高压下加入反应试剂,24小时便可将碳酸钙转化为羟基磷灰石。我国于1993年从美国引进应用于临床已达10余年,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1、不包裹任何物质,直接将HA眼座植入眶内 国外多用自体或异体巩膜,或人工合成的材料,如vicryl或PT包裹HA眼座,虽然植入方便,但增加费用和自体或异体材料供应受限 2. 眼座大小的估算 (1)钢球测量法(术中);(2)术前A超测量法;(3)轴长结合计算 3、HA植入后上眶区凹陷的处理 如同眼眶壁骨折那样,用复合HA骨片作眶底骨膜下充填,如眼座向下移位,在相当眼座赤道部多填几块复合HA,使眼座向上移位 4、HA植入后眶区膨隆的处理 5、眼座暴露的处理 采用前部羟球磨平、大量抗生素(庆大霉素)冲洗,尽可能去除污染物 ,球体前部磨平后张力减少,用6-0可吸收线严密缝合眼球筋膜,球结膜用5-0丝线作断续缝合。我们采用此法修补过院外和院内的球体暴露,最大的暴露直径达到12mm,都获得成功。 6、球内恶性肿瘤的一期植入 如果恶性肿瘤是球内期,巩膜完整,手术中视神经切端经冰冻切片为阴性,我们都采用一期植入 7、 经过放疗后的HA植入术 小儿的视网膜母细胞瘤或成人的黑色素瘤经过放疗后,眶内的血供受到严重影响,单纯作HA眼座植入,不少能获得成功,但更多的会出现创口愈合延迟,球体暴露。 我们采用同时作颞浅或颞顶筋膜瓣覆盖在眼座前面(眼球筋膜下),以改善局部血供、增加HA眼座前组织的厚度,对减少暴露、改善眶颞部凹陷畸形都有作用。对放疗后及HA眼座暴露的修复,我们也作颞浅或颞顶筋膜瓣转移覆盖手术 , 8、下睑松弛与HA植入 在需要作HA眼座Ⅱ期植入者,不少伴有下睑松弛。这是由于在眼球摘除时,眶内未植入假体,以至眶内容物丧失过多,眶内软组织因重力因素,在眶底部堆积致使上眶区凹陷 ,为矫正上眶区凹陷而配置一较大的义眼,久之,重而大的义眼压迫下眼睑,致使下睑下垂、松弛,下穹窿变浅。遇此情况,在作HA植入的同时作一下睑全层缩短,以矫正下睑松弛 。 9、眼睑缺损与HA眼座植入 眼睑缺损可与HA眼座植入术同时进行,或在眼座植入术后再作眼睑修复。做了HA植入术后,有利于术后加压包扎 10、结膜囊狭窄与HA眼座植入 结膜囊狭窄病人原则上应先作HA眼座植入,术后一月在作结膜囊成形术。这样比较安全 11、外伤性上睑下垂和HA眼座植入 需作HA眼座植入的眼外伤患者,多伴有外伤性上睑下垂,应先作HA眼座植入,配戴义眼后,由于义眼的支撑,假性上睑下垂可得到矫正 ,残存的真正的上睑下垂,观察至少6个月以上,以观察上睑下垂恢复情况,有不少外伤性上睑下垂的病例,可以恢复到相当满意程度而不需要手术 。如需手术,也应在义眼支撑的情况下进行提上睑肌腱膜修复,或提上睑肌缩短术 12、眶缘缺损和眶壁骨折与HA眼座植入 眶缘缺损和眶壁骨折可同期或先于HA眼座植入术。 13、同期钛钉植入 国内外都在探索同期HA眼座植入时置入钛钉。这种情况多在Ⅰ期植入时使用。因Ⅱ期植入眼外肌寻找不很确切,手术后眼座移位较多,钛钉不易定位 14、羟基磷灰石与其他材料的比较 在眼座材料上,目前认为,组织相容性比较好的是: 羟基磷灰石和高密度聚乙烯。人工制造的孔状聚乙烯内连孔不完全,孔径大小变异大,而且是疏水性的;接触角分析:它是测定物质对水的效应来判断它是疏水性还是亲水性的,是生物相容性最基本的测试之一 物质越是亲水,接触角越小。越是疏水接触角就越大。 经测试,HA的 接触角为0,说明其为亲水物质,且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另一种生物相容性的基本试验称为“临界表面张力”。该试验表明物质对细胞的粘着机会,临界表面张力高,生物相容性越好 。测定结果: HA为72mN/m。而聚乙烯为46 mN/m. 说明从材料学角度看: HA比高密度聚乙烯具有更好的组织相容性。
会议投稿录入:xunaijiang    责任编辑:毛进 
  • 上一篇会议投稿:

  • 下一篇会议投稿: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眼科医生网 眼科医生网版权所有 @ 1998-2012
    部分文章和资源来源于网络,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指出! 站长:毛进
    信息产业部备案
    *京ICP备1803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