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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配镜原则         ★★★
浅谈配镜原则
作者:肖芳 文章来源:武汉艾格眼科医院 点击数:537 更新时间:2012/9/13 11:58:00

一配镜处方原则目的
1)良好的矫正视力
2)舒适的视觉
3)持久的阅读
4)无任何伤害
二配镜需考虑的因素
1)年龄
2)视力需求
3)职业特点
4)戴镜情况
5)病史
6)眼部健康
7)双眼视觉情况
三近视处方原则
基本原则:用最低度数的负透镜获得最佳的矫正视力
婴幼儿(0~2岁):阿托品扩瞳。观察为主。内斜、高度近视,部分矫正。
学龄前(3~6岁):阿托品扩瞳。<-1.50D,观察。
学龄和青春期(6~18岁):近视高发,变化速度快。托品卡胺扩瞳。不过矫。青年(19~40岁):稳定。不建议轻易改动镜片度数。
中年(40~60岁):出现老视,关注近视力。舒适度和矫正视力之间平衡。
老年(>60岁):晶体老化混浊,糖尿病血糖影响,近视短期内增加或降低
四远视处方
基本原则最高度数的正透镜使患者获得最佳的矫正视力。注意调节控制、应用扩瞳剂。
婴幼儿(0~3岁):生理性远视。部分矫正。为正视化留有一定空间
学龄前(3~6岁):重点强调及早发现和治疗弱视。内斜。足矫、正位,欠矫。
学龄、青春期(6~18岁):远视度数逐步降低。低度无症状,不配;有症状,需要配。
青春期(19~40岁):根据年龄及习惯适当欠矫或足矫。
中老年(>40岁):老视问题,足矫。并考虑近阅读附加度数及老花度数。双光、渐进多焦等
五散光处方原则
散光处方需要谨慎,难度来自于适应性较差。基弧、材料、外形等因素会影响视觉。
婴幼儿(0~3岁):一岁以内观察为主。高度散光适当矫正。
学龄前(3~6岁):高度散光需要矫正。预防和治疗弱视。散光顺规 逆规 弱视标准。
学龄、青春期(6~18岁):先适当低矫,逐步过渡到全矫。不规则散光可考虑RGP
青年期(19~40岁):适应能力随年龄而下降。突然出现或增加的散光,警惕“圆锥角膜”!
六老视处方原则
根据阅读和需要,宁低勿高原则不轻易降低进附加度数
近视眼:发生较晚,所需度数偏低。可选单光(看近时不戴)或双光镜\渐进多焦镜。定期复诊
远视眼:出现较早,增加速度快,看远看近都需要。看近更需要
正视眼:一般40岁以后出现,主要看近用
注意患者的实际需要和阅读习惯,试戴和调整。
八小结
很大一部分的双眼视异常或调节异常的患者仅用眼镜和棱镜无法解决问题。非斜视性双眼视异常需要视觉训练:增强调节幅度、灵敏度;增加眼球聚散度和融合力;消除抑制;提高立体视;增加眼球运动准确性;提高注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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