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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是医院和医生的上帝吗?         
病人是医院和医生的上帝吗?
作者:站长 文章来源:丁香园医学主页http://www.jiansuo.net 点击数:6694 更新时间:2003/6/14 1:06:28

12-27-2002 03:25:50 毛进 阅读   次
    近年来,医患关系已经紧张到白热化的程度,医生被病人家属殴打的事件在各地经常发生。更有甚者,自倡导医患关系为消费关系以来的一年内竟发生两起病人杀死医生和一起病人爆炸病房报复医生的恶性事件。这种状况严重恶化了行医环境,病人不信任医生,而医生一肚子怨气。文革以前的行医环境远没有现在这样恶劣。世界上除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也不存在这样的现象。为什么近几年医患关系恶化到这种地步?无疑与近年来媒体上大量的有损医生形象的报道有关。但是我以为正确认识和处理医院、医生和患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对改善医患关系,改善行医环境,就医环境同样至关重要。 
    长期以来,医院、医生和患者三者关系被扭曲了。改革以前,认为医疗事业是一项福利事业,医院和医生是为党和政府工作的一支后勤部队,医院和医生的工作体现了社会主义优越性.文革期间,彻底地否定了医生在医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实行医护工(医生、护士、工人)一条龙。文革以后,虽然不再实行医护工一条龙,但是至今没有一家医院敢理直气壮地提出医院的工作以医生为中心。近年来,认为医患关系是消费关系,因此就向商场学习提出病人是医院和医生的上帝,医院的工作以病人为中心的口号。 

一.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所谓医疗事业说通俗点就是治病救人的事业。而医生的治病救人的职业活动就是福利事业。因此,至今为止医生的劳动(如查房、院内会诊、手术的劳务,一些由医生亲自完成的检查治疗如胃镜等的劳务)没有价格。我以为不然,让老百姓免费或花少钱接受医疗服务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实行的福利政策。而医生的职业活动本身并不是福利事业。医生的劳务应该象其他公民一样有权利获取报酬。至于医生应得的报酬是政府付,还是保险公司付,还是病人自己付,这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府实行福利政策的深度和广度。
    近来主张医生与病人的关系是消费关系更是荒唐。消费关系是等价交换的买卖关系。举例来说,用一百元可以买到一双中低挡皮鞋,用一千元就可以买到高档皮鞋。5元可以得到最低的理发服务,50元才可得到更好的理发消费。医生给病人看病就完全是两回事。例如,一个患阑尾炎的病人找医生给他开刀。他给一百元也是这样开,给一万元也是这样开。医生决不会,决不该根据病人提供钱的多少来制定和实施手术方案。反过来,顾客付了一百元就一定可以得到一双价值一百元的皮鞋,但是病人哪怕付了一万元也不能一口咬定只允许医生把病看好,不允许看坏,病人的病最终治愈了,还是恶化,受很多因素制约.因此医生与病人的关系绝不是消费关系,把两者关系当作消费关系只会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恶化。 
    那么医生与病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作为医生,他的天职就是治病救人。医生是一个科学家,他熟悉人的生理、生化、人的病理,他也熟悉人的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及如何控制的规律。同时医生也是一个关爱者,是一个利他主义者,病人的利益高于他自己个人的利益。医生职业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要让病人带来治疗利益。期盼由于他的努力,病人能恢复健康,能延续生命。只有具备上述两方面条件的人才能做医生。作为病人,他是被治疗、被关爱的对象,他应当尊重和信任医生。若他把自己当成是消费关系中的消费者,弱者,对医生的每一个行为都怀疑,并期望有措施能监督医生的每一步行医行为的话,最终医生将无法正常行医。因此,病人是医生的上帝或中心的提法是错误的。因为这种提法会造成一种错误的印象,即让病人来主导医生的行医活动。医生与病人的关系中,只有医生知道病人的利益所在,只有医生知道如何让病人在他的行医活动中得到最大利益。因此在医生与病人的关系中,要求政府严格“医生准入制度”,只有合格的医生才能获得行医的资格,另外全社会要尊重医生。广大病员也要尊重和信任医生,只有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医患关系的氛围。 

二.医院与医生及病人的关系 

    前面已谈到免费或廉价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是政府或慈善机构的福利政策。政府除了通过全民公费医疗或全民医疗保险来实现这一福利政策。此外,政府还通过办医院,承担医院所有的支出和收入,让一些贫穷阶层的病人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一些慈善机构也办医院为病人提供免费或廉价的医疗服务。这些医院就是非营利医院,这些医院与病人的关系就是给与福利优惠和被给予福利优惠的关系。这决不是一种消费关系。世界上无论哪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没有能力承办所有或多数的医院作为非营利医院。因此就存在大量的营利医院。在浙江省,几乎100%的政府办的医院实质上都是营利性医院。这些医院与病人的关系是消费关系。同样举阑尾炎患者为例,若病人付一百元,他只能住大病房;若付一千元,他就可以住单人套间病房等。即便如此,医院也不能与商场把顾客视为上帝一样,把病人视为上帝,或者医院的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为什么?因为医院与病人的关系是通过医生而产生的。说得明白点,医院有两大功能:一.为医生提供行医环境;二.为病人提供就医环境。而病人就医环境是受制约于医生的行医环境。也就是说医生没有良好的行医环境,病人不可能有良好的就医环境。简言之,医院是通过医生开医嘱,并及时准确地执行医嘱来实现对病人的医疗服务,使病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保障。在现代医学发展史上,一百年前,医生给病人治病,仅仅是个人行为,随着现代医学发展,就出现了护士来协助医生,执行医嘱给病人打针、发药,并且帮助医师观察病情,接着出现施行×光检查、B超的技师、实验室的技师及药房的药剂师等等的共同执行医嘱,协助医师诊断治疗病人,这样医院也就应运而生。因此医院的工作必须以医生为中心,为医生创造良好的行医环境。这样才能保证医生给予病人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医生在他工作的医院没有受到尊敬,没有权威的地位,怎么可能受到全社会的尊敬和尊重。从这一角度去看,医院的工作也必须以医生为中心。其实医院的工作以医生为中心,在文革前及在世界上其他国家这是一个没有争议的问题。而文革开始直至目前为止,全国没有一家医院敢理直气壮提出医院的工作以医生为中心。谁提这个观点,谁就要触犯医院里其他职工众怒,还要触犯卫生部的领导。 
    正是由于没有正确地认识医院、医生和病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才实行医院的工作以病人为中心的政策,才提出病人是医院和医生的上帝的口号。在这一错误的认识指导下,目前医生的行医环境恶劣。举一个最普通的例子,看门诊时,医生不但要看病人,还要填写门诊日志,登记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职业等等,还要维持诊室内的次序。在诊室内病人把医生围得团团转,医生若开口请未到号的病人先出去一下,常常会遭到病人反目,常常为了少惹麻烦,只好在众多病人及病人家属的围观下看病。医院的工作若是以医生为中心,情景就绝不是这样,医院就应该安排护士填写门诊日志,维持医生诊室的就诊秩序,不但为医生行医创造一个安静的环境,也让医生的全部精力用在看病上。在医院里诸如此类的例子多得举不胜举。在某省的一家省级医院,曾要求内科医生自己送活检标本到病理科的。在待遇上,医生(尤其是内科医生)的奖金低于护士、辅助科室(放射科、B超室、化验室)的技师,甚至低于行政科室的打字员、后勤部门开电梯的工人 。没有在医院工作的人绝不相信这是真的。但是,这是全国各地的大多数医院,自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存在的事实。医生工作的社会价值没有被认可,没有得到尊重。医生不能凭自己的高超医疗技术谋取利益,造成医生工作的积极性低下,甚至文革以后的医生几乎没有一个愿意让他们自己的子女再做医生的。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医生不是一个被全社会尊重的职业。古时,郎中(医生)是属三教九流之列。文革期间,最高指示指出只要初中或小学毕业再读1-2年都可以做医生。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目前我国的“医生准入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医生的队伍中存在大量的不称职医生,再加上人事制度的僵化,大量的医学生从医学院校毕业后没有接受正规的住院医生教育,造成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普遍底下。一个不尊重医生,不把医生的这一职业当作一个高尚职业的社会,是不可能造就出一支具有高度医疗技术水平又有崇高医德受全社会尊重的医生队伍的。2000年最伟大的澳大利亚人是一名60年代从上海移居到澳大利亚的中国心脏科医生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个道理。 
    目前全国各地政府办的医院的分配制度不利于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医德的医生队伍.几乎90%以上的医生都是医院的职工,不是自由职业者.医院的利益与医生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医院不论他打着什么“以病人为中心”,“病人是上帝”的口号,他最终是以赢利为目的。这一点与商场一样。但是医生职业活动追求的目标是期望病人获得最大的治疗利益。医院期望病人做得检查等越多越好,但是自由职业的医生期望病人花尽可能少的钱看好病,这样找他看病的人越多.若医生的收入与病人在医院里接受医疗服务的费用挂钩的话,就不能保证医生的行医行为是以病人获得最大治疗利益为目的.医生的收入只能与他的高超医疗技术和医德挂钩.让医生能凭本事吃到饭并且吃好饭,才能造就一支既有高超医疗技术又有高尚医德的医生队伍. 
眼科资讯录入:毛进    责任编辑: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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